时间:2013-07-01 11:53:49
深圳保监局切实强化保险案件问责制。一是逐案彻查,约谈涉案机构或组织调查,查清事实,明确问责对象、方式和时限,并建立问责信息库。二是专人督办,监督问责进展,并对案件频发、处置不力的机构予以警示,必要时下发监管函或风险提示,确保问责及时合规。三是监督落实,利用现场检查核实问责结果落实情况。四是有效运用,将案件问责信息数据广泛运用于分类监管、内审评估等非现场监管和行政许可等工作中,并纳入高管培训范围。(深圳保监局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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