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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破获两起汽车“碰瓷”案 反保险欺诈警保合作初见成效

 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 发布时间:2023-10-30

为贯彻落实《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强化两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备忘录》精神,近期,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积极组织公司开展案件排查工作,在大量线索中筛查出异常数据,发现存在单一车主短期内频繁发生事故的情况。为深挖风险线索,行业反欺诈专业技术委员会经多次专题研究,通过信息共享、数据互通,对事故照片、损失清单、支付信息等细节进行了全面核查与对比,最终锁定了两起“碰瓷”案件信息。随即,相关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递交相关材料。


目前,公安机关已成功破获刘某龙、黄某林两起汽车“碰瓷”案。其中,刘某龙为谋取不当利益,发现变道车主后采取故意加速或往对方车辆靠近等方式,制造剐蹭的交通事故,并以对方车辆“变道不让直行”为由向对方司机和其车辆的承保公司进行索赔,还通过收取车辆维修厂维修费返点获利。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2019年至2021年,刘某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60余宗,骗取赔偿总金额为172231元。


另一案件中,黄某林多次利用多人账户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车,同样利用他人车辆变道制造事故,然后向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索赔,同时利用租车协议向租赁公司索取维修费获利。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,黄某林故意制造交通事故45宗,骗取赔偿总金额为307488元。此案中,修理厂的黄某辉参与共同骗保9宗。


2022年10月17日,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,判处刘某龙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。2023年6月28日,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,判处黄某林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。判处黄某辉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
这两起汽车“碰瓷”案的成功侦破,是深圳保险业警保合作的又一成果,有力地打击了保险欺诈犯罪,净化了保险市场环境,支持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