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》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:2023-09-28
为保护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保险销售行为,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等法律和文件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销售办法》),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《销售办法》共6章50条,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、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,区分不同阶段特点,分别加以规制。一是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,对保险公司、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、信息化系统、条款术语、信息披露、产品分类分级、销售人员分级、销售宣传等进行规制。二是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,要求保险公司、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,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,在销售时告知身份、相关事项,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。三是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,对保单送达、回访、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、人员变更后禁止行为、退保等提出要求。
《销售办法》是金融监管总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、切实提升保险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,是完善行为监管制度体系、构建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的基础环节。《销售办法》的出台,体现了金融监管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,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销售行为规范性,有效增强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人身保险“睡眠保单”清理工作显实效
2024-06-18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正式启动
2024-06-0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2024-05-2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《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指导意见》
2024-05-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
2024-05-10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上线试运行
2024-05-08数字金融领衔,赋能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
2024-04-2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会议 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
2024-04-17第二十三届粤港澳深四地保险监管联席会议在深圳召开
2024-04-1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
2024-04-09地 址: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23号
中国人寿大厦1605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