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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印发通知成立“四新”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

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 发布时间:2024-03-21

为深入实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“四新”工程,促进形成奋发有为、实干兴局、争先创优、勇立新功的生动局面,推动全局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监管职责使命,深圳监管局印发通知,成立“四新”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。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,由局纪委书记、党委办公室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,负责统筹谋划部署全局“四新”工程建设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建立信息报送、定期报告、定期评估机制,并开展检查督促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举措落地落实。